1、实验室主任应负责本实验室的长远建设及规划,并以勤俭办学的原则,认真管理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并在本实验室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制度。
2、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作用,实验室主任要服从学院对仪器的调拨,并了解本实验室仪器使用情况。实验室主任根据情况,在本专业内有权进行调配使用仪器设备。
3、实验室应建立房间负责人制度,在实验室主任直接领导下,管理好本房间仪器设备及材料工具,并负责办理借出手续。
4、各专业购进仪器设备建帐建卡后一律由实验室主任或相关人员在卡片上签字办理手续。
5、院内各专业互相借仪器器材,须经本房间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
6、外院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批准,主管人员同意,并限期还回。还回仪器要及时进行检查、验收。
7、各实验室改装、修缮,必须通过实验室主任同意,学院审批,个人无权决定改装及修建。
8、为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实验室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事故,可根据本室情况订出实验室操作规章制度。
9、除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管理外,各实验室应配备实验技术人员担任物资管理人员,协助实验室主任具体管好本实验室的物资及帐卡。
10、各房间负责人做好本房间的仪器设备管理及安全工作。
11、凡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管、建立操作规程及使用登
记,健全设备档案。
理学院实验中心
2005年10月修订